住房公積金按照月平均工資的5%-12%計算。設區城市(主要指地級市)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原則上不高於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城鎮個體工商户、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税收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