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的供銷社合同工是有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買社保。
合同制用工制度是開革開放後實行的第一個大變革,有固定製改為合同制用工。並開始繳納社會保險,有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個人繳納後,在工資中給予一定的補貼。凡是國有企業在當時實行的都是同一制度的,除大專畢業生實行分配,其它用工實行合同制用工。
有。在92年以前,在單位工作的年限都為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現在的社保。多少年視同繳費年限,就是交了多少年社保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