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的意思是説:每逢己日,就不宜從事訂立合同,契約之類的事情因為古代的合同、或者契約,一經訂立,就是各持一半,稱為破劵否則對於雙方都不利,事情不能成功。另外,此日也不宜調動錢財,更不能進行風險投資,違之將錢財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