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規定,民用建築的供水温度不應超過60℃,否則對採暖系統會有損傷。
地暖屬於低温輻射供暖方式,進水温度一般不要超過60℃,水温過高對地暖採暖系統損傷較大,嚴重時甚至會引起地暖爆管。
正常情況下,地暖的進水管會比回水管温度高。
如果回水管不熱,可查找以下幾個原因:過濾器堵塞、回水閥門關閉或未完全打開、管內有氣或管內雜質多影響水流速度。
如果小區換熱站是正常運行的,地暖使用效果不佳,一定要請專業人員查找原因。
地暖管徑、地板厚度、地板的有效散熱面積等都可能影響採暖效果。
地暖進水温度國家標準
35~50℃,最大不能超過60℃。
根據《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規定:
(1)低温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供、回水温度應由計算確定,供水温度不應大於60℃。
民用建築供水温度宜採用35~5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於10℃。
(2)地表面平均温度計算值應符合表3.1.2的規定。
(3)低温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工作壓力,不應大於0.8Mpa當建築物高度超過50m時,宜豎向分區設置。
(4)無論採用何種熱源,低温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熱媒的温度、流量和資用壓差等參數,都應同熱源系統相匹配熱源系統應設置相應的控制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