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你現在才參保不可能往前補交了,當你到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時繳費也不滿15年,只能一次性支付你的個人帳户儲存額。
當然各地的政策不同,如果你50歲之前的工齡得到勞動部門認定,而當地社保政策允許補交,那你還可以按月享受養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