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浙裏辦APP或浙江政務服務網提交申請。
用人單位負責審查申請人家庭的工作時限、社保繳納情況、自有房屋、企業出資額、家庭財產、車輛、房改、批地建房等情況。
審查合格後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並於每月的10日前將保障名單彙總表發送至市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