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籍的方式如下:
1、取得轉入學校“轉入接收證”,但不同地區學校“入學條件”可能不同
2、先回原校辦理轉學手續,調轉學籍,轉學申請表填寫、蓋章,涉及“兩校”“兩局”四個單位部門,由於轉學申請表出自原校,故先將原校及其教育部門的章蓋好而後蓋轉入學校及其教育部門的章
3、蓋完章後轉入學校發起學籍異動、最後等待審核,各校均有相關管理人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