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孫中山的侍衞官鄭卓奉命送分手信及離婚協議給盧慕貞。盧慕貞知道遲早會有這一天,她沒有哭鬧,也沒有憤怒。沉吟半晌,平復心情後,盧慕貞才輕聲問鄭卓,宋慶齡是怎樣一個人。聽完鄭卓的描述後,她搖了搖頭,又點了點頭。
隨後,盧慕貞用家鄉話説道:“我確實幫不了手(忙)。我學識唔(不)夠,更唔識英文。我又纏腳,行走也不方便,我點(怎)樣可以幫先生呢。”
這話是説給鄭卓聽的,更是説給盧慕貞自己聽的。接着,她拿起筆,在離婚協議上寫下一個“可”字,雖然手一直抖,但那個“可”字工整無比。
儘管孫中山與盧慕貞已經簽訂了離婚協議。眾多革命黨人還是反對孫中山和宋慶齡的婚姻,畢竟兩人的年紀相差太大了。
原文如下:
我常識不夠又不懂英語,纏腳行動又不便,幫不上先生什麼忙,願先生與我各尋良人,我愛你是真的,可我不能阻止你,奔向比我更好的人吧。可我就是覺得除了我誰也配不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