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查和抽樣調查。
2、觀察法觀察法是通過開會、深入現場、參加生產和經營、實地採樣、進行現場觀察並準確記錄(包括測繪、錄音、錄相、拍照、筆錄等)調研情況。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人的行為的觀察,二是對客觀事物的觀察。觀察法應用很廣泛,常和詢問法、蒐集實物結合使用,以提高所收集信息的可靠性。
3、實驗方法實驗方法能通過實驗過程獲取其他手段難以獲得的信息或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