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權初始登記:指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登記。
初始登記:新建房屋,申請人應在竣工3個月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提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