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婆梅比重計浸在液體裏,液麪對應的讀數就是這種液體的比重。
2、過去的比重表讀數單位是“克/立方厘米”,也等於“公斤/立方分米”、“噸/立方米”。現在的“比重計”叫“密度計”,讀數單位是“?*1000千克/立方米”。
3、婆梅氏比重計分“輕表”和“重表”,分別用於測量比重小於“1克/立方厘米”的和大於“1克/立方厘米”的液體。
4、例:“讀數22”這個比重太大,還沒有哪種常温下的液體有這麼大的比重,是隨便寫出來的,如果“讀數1.2”,則表示這種液體的比重是“1.2克/立方厘米”或密度是“1.2*1000千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