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標後1年未開工的,首先要根據招標方和中標方簽訂的書面合同進行處理,違反合同約定條款的,可以起訴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沒有相關約定的,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履行合同解除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