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職工妊娠7個月及以上的順產或者妊娠不足7個月的早產,有3個月的生育津貼。
(2)難產或剖腹產,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每多一個嬰兒多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
(3)妊娠3個月及以下、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有一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下因病理原因流產的,有一個月的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