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嚴重違反醫院制度和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是不能隨意辭退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任何單位都不能隨意辭退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