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的幸福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家庭和睦,夫妻恩愛。
二是教子有方,子女有出息。
三是家裏不一定很有錢,但不缺錢,夠用就行。
四是工作很順利。
五是人緣不錯,朋友多。為了幸福,我們必須努力,建議做到。
一要有素養,有胸懷。
二要努力工作,爭先創優。
三要有愛心,經營好家庭。
四要有責任心。
每個人對於幸福的定義都不一樣,熱戀中情人的幸福是白頭偕老,露宿街頭的乞丐幸福是可要飽餐一頓,病牀上病人的幸福是擁有健康的身體。
一家人整整齊齊想個家,而在我眼中幸福是身體健康,平平安安,知心好友兩三個,擁有熱愛的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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