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審計需要工程量確認單。
工程量確認單,是完成工程情況的精確描述,是工程審計的基礎必要材料。缺少這個材料會對工程審計造成困難,需要雙方在審計方監督下重新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實測實量的方式進行確認。出現這種情況,會增加工程審計的難度和時間,對工程各方都會造成損失。
工程審計當然需要工程量確認單,只有簽證單是不夠的,簽證單和工程量確認單的區別
工程簽證單是圖紙以外發生的工程內容。工程量確認單是現場經過實際測量而確定圖紙上某項工程發生的量。
現場經濟簽證包括:
(1)零星用工。施工現場發生的與主體工程施工無關的用工,如定額費用以外的搬運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臨時設施增補項目。
(4)隱蔽工程簽證。
(5)窩工、非施工單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員、機械經濟損失。如停水、停電,業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時,設計圖紙修改等。
(6)議價材料價格認價單。結算資料彙編規定允許計取議價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確定材料價格。
(7)其它需要簽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