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度大,工作量更大
因為二審非常難打,工作量極大,所準備的資料也非常多,最重要的是怕敗訴。想要翻案真的是非常難,律師不僅要達到案件重審的資格,同時想要“翻案”比一審直接勝訴要難上許多倍。之所以難不僅是查找可以翻案的新證據,並且還要扭轉法官對之前案件的一些看法。
個人認為可能是一審判決已經確定的事實很難再有可發揮的空間,另一方面就是律師費收取的相對較少。一般律師喜歡從一審時接受委託,熟悉案情,進入狀態較快,成功率高。
因為一般來説,二審改判比較難。二審改判是不需要得到一審的同意,二審是能夠直接判決,但是要獲得二審改判並不是容易的事情,很多案件的二審都不會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