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立案類,主要是指經過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需要立案調查,追究黨紀政紀責任類的線索
初步核實類,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擬進行核查的線索
談話函詢類,主要是指對線索中反映的帶有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及時通過談話函詢方式進行處置,體現“抓早抓小”精神
暫存類,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於種種原因,目前不具備核查的條件而暫時存放備查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