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應商確定方法不同
公開招標是通過公告的形式邀請非指定供應商參加招標。
競爭性談判除公告外,也可由採購商、評審專家書面推薦,或從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建立的供應商數據庫中隨機抽取。
2、 文件簽發日期不同
公開招標的要求是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招標文件之日止不少於20天。
兩種方式有很多相似點,區別主要體現在兩點:
區別一在於參與投標方,邀請招標的投標人限於甲方邀請的公司,競爭性談判屬於公開招標,符合資格的商家都可以參與談判。
區別二在於確認中標的方式不同,邀請招標的投標人商務資格已經通過,投標人在預算範圍內都可以視為入圍供應商,記分不僅僅包含價格,還有其他記分項,綜合分數第一才能最後中標競爭性談判的貨物清單和參數是確定的,參與競價的投標人主要是價格比較,最低價中標。
競爭性談判是與銷售單位人員面對面一家另一家單獨丶多輪談判,達到滿意的一家中標。
邀請招標是指定三家以上供應商參與,從購買標書開始,評標專家對收到的投標書進行評標,確定中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