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持相關提取憑證原件,向單位提出提取申請,經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並加蓋印鑑
2、職工(或者單位相關負責人)持提取申請書及相關提取憑證原件及複印件,到分中心、分理處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分理處應當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經審核准予提取的,憑準予提取的申請書,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4、受委託銀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額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