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發票已經開給對方單位,但對方單位沒付款,在財務上會計需要做應收賬款來證明對方單位欠款。也就是先開票掛賬,後付款。一般單位之間業務往來都是籤合同的,合同上都寫明送貨開發票的日期,對方單位收到貨及發票後,在一個月內或是更長時間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