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單位安全主管領導組織和推動生產經營中的安全工作,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法規,落實分公司各項安全制度在本單位正確執行。
2、根據單位新增設備設施情況,配合單位安全主管領導制定或修訂安全操作規程,並對這些制度和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3、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遇到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立即報告單位領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