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氫氣來説,應按《GB4962-1985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5氫氣瓶的使用”,具體如下:
5、1因生產需要,必須在現場(室內)使用氣瓶,其數量不得超過5瓶,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5、1.1室內必須通風良好,保證空氣中氫氣最高含量不超過1%(體積比)下同。
建築物頂部或外牆的上部設氣窗(樓)或排氣孔。排氣孔應朝向安全地帶,室內換氣次數每小時不得小於三次,事故通風每小時換氣次數不得小於七次。
5、1.2氫氣瓶與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質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和氣瓶的間距不應小於8米。
5、1.3與明火或普通電氣設備的間距不應小於10米。
5、1.4與空調裝置、空氣壓縮機和通風設備等吸風口的間距不應小於20米。
5、1.5與其他可燃性氣體貯存地點的間距不應小於20米。
5、1.6設有固定氣瓶的支架。
5、1.7多層建築內使用氣瓶,除生產特殊需要外,一般宜佈置在頂層靠外牆處。
5、2使用氣瓶,禁止敲擊、碰撞不得靠近熱源夏季應防止曝曬。
5、3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後方,動作要輕緩。
5、4閥門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使用閥門損壞時,嚴禁在瓶內有壓力的情況下更換閥門。
5、5瓶內氣體嚴禁用盡,應保留0.5公斤力/釐米^2以上的餘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