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藥店需要什麼手續
證件就是《藥品經營許可證》,而開設一個藥店還需要能夠提供以下的硬件設施: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的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衞生環境
(3)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
(4)具有保證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開辦藥店時,向所在地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領到《藥品經營許可證》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
然後就是出售藥品的合法商户了。
二、要準備哪些資料
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衞生許可證、健康證、GSP認證,如果所經營的藥店內包含保健食品,還需要向藥監申請《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
開藥店需要滿足最基本的場地條件,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藥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藥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藥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藥品零售業的質量負責人應是藥師(中藥師)職稱以上的藥學技術人員。
鄉鎮開藥店,要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即執業藥師證及GPS認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要辦理健康證,衞生許可證,要有適合開辦的經營場所,還需辦理三合一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