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存期限是指在銀行的存款到期之後,客户如果不到銀行去辦理轉存手續的話,銀行會自動把到期的存款本息按照相同存期一起轉存,並且沒有次數的限制,續存期間的利息按照前期到期的日利率來計算。
如果資金被自動續存之後,客户在不滿一個存期向銀行申請取款的話,續存期間的利息是按照支取日的活期利率來計算利息的。
存續期限(Duration)最先由Macaulay(1938)提出。 依Macaulay duration之定義,存續期限相同的債券,不論息票利率為何、不論是附息或零息債券,皆視為有著相同”有效”到期期限(“effective”maturities)或”真正”到期期限(“true” term to maturities)之債券。
簡而言之,就是衍生工具的合約從簽署到失效這段時間為存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