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把它簡單定義為,是在社會治理過程中形成的,與一定的社會治理制度、體制相適應的,規範、協調、制約社會治理主體的治理活動,以實現共同治理目標的規則體系。
1、社會治理協同機制是由諸多規則組成的一個規則體系。
2、社會治理是政府、企業、非營利的社會組織等性質、結構、功能各異的治理主體,為實現一定的治理目標,綜合運用各種途徑、方式和手段,應對解決各種複雜、多變的公共和社會問題的過程。社會治理是一項極其複雜的系統工程,有關它的機制必然表現為一個複雜的規則體系。
3、社會治理協同機制是在社會治理過程中形成的並在社會治理實踐活動中起作用的規則體系。社會治理協同機制是參與社會治理的各個主體,為實現共同的社會治理目標,達到治理效果的最佳化,在社會治理過程的不同階段、環節,相互協商、彼此協調、共同協作而形成的規則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