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紡織企業被認定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那麼它的進項基本包括:
一、購買原材料及輔助材料所取得的增值税專票記載的“進項税”
二、購買原材料及輔助材料發生的運輸費用的規定抵扣金額
三、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水電費、辦公費等取得的增值税專票記載的進項抵扣金額
四、其他可以按規定抵扣的進項。如:固定資產購進取得的進項抵扣額。
紡織企業如果是生產型的一般納税人,所購進的紡織品的原料,即是進項發票。如果你是貿易銷售型的一般納税人,所購進的成品紡織品布料,即是進項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