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節氣有六個: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
1、立春:每年的2月4日或5日,謂春季開始之節氣。立春,意味着萬物閉藏的冬季已過去,開始進入風和日暖、萬物生長的春季。
2、雨水:每年的2月19日或20日,此時冬去春來,氣温開始回升,空氣濕度不斷增大,但冷空氣活動仍十分頻繁。雨水節氣標示着降雨開始、雨量漸增,適宜的降水對農作物的生長很重要。
3、驚蟄:每年的3月5日或6日,指的是冬天蟄伏土中的冬眠生物開始活動。驚蟄前後乍寒乍暖,氣温和風的變化都較大。在二十四節氣之中,驚蟄反映的是自然生物受節律變化影響而出現萌發生長的現象,它是古代農耕文化對於自然節令的反映。時至驚蟄,陽氣上升、氣温回暖、春雷乍動、雨水增多,萬物生機盎然。
4、春分:每年的3月20日或21日,陽光直照赤道,晝夜幾乎等長。我國廣大地區越冬作物將進入春季生長階段。
5、清明:每年4月4日或5日,這一時節,生氣旺盛、陰氣衰退,萬物“吐故納新”,大地呈現春和景明之象。
6、穀雨:每年的4月20日或21日,雨水增多,利於穀類生長。
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