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侵佔的動機不外乎:經濟利益和謀權心態。
首先來説説經濟利益,利用自己在職位上的便利,通過假帳、虛帳,多報或少報等手段,來獲取不義之財為自己所用。
第二種,因對自己的職位感到不滿,利用自己所在職位瞞報或亂報項目,以達到上司決策失誤,而自己可以上位。
這兩種都觸犯了刑法,都將受到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