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下班後,在回宿舍過程中摔傷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一般情況勞動者遭受工傷後,應當由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受傷後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果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