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石潭記》中“記之”出現在文章後面,是“記錄這件事”的意思。文學家柳宗元被貶永州,寫下了小石潭記文章。這是作者遭受人生困境之後希望來到山水自然之間得到精神安慰的一篇作品 ,作者寫到了小石潭的清幽寧靜,悽神寒骨,悄愴幽邃,內心暫時忘記了困苦。但一旦回到現實,還是內心不安。所以文章後面在離開小石潭前,以“記之”總結。
樂”是意動用法,就是感到開心的意思。
“之”是代詞,代指讓他開心的事。
“樂之”的意思是以那件事感到開心。
整句話就是:心裏以那件事感到開心。簡而言之:心裏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