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後方發行放映。
根據《電影管理條例》第五條:
國家對電影攝製、進口、出口、發行、放映和電影片公映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電影片的攝製、進口、發行、放映活動,不得進口、出口、發行、放映未取得許可證的電影片。
依照本條例發放的許可證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