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在行政上屬於國家執法辦案機關。看守所由公安機關管理。看守所是對被刑事拘留、逮捕和尚未判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臨時羈押的場所。對已判決的犯罪人就會轉轉移到監獄去服刑。嫌疑人在羈押期限間,看守所的民警是有辦案(挖餘罪)權利的。因此説,看守所是屬於辦案執法部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