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自持就是由開發商自己持有商品住房面積,自持部分不得轉讓、銷售。自北京市推出一系列“控地價、限房價”地塊,企業自持住宅成為樓市新名詞。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和規劃國土委員會明確規定企業自持商品住房應全部用於對外租賃,不得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