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註冊制發行上市審核時間為“3+3”,即深交所審核和證監會註冊的時間總計不超過3個月,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回覆問詢時間不超過3個月。但是,中止審核、請示有權機關、處理會後事項、實施現場檢查、要求專項核查等,不計算在“3+3”規定的時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