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公元1860年10月18日,被英法聯軍搶劫走大量寶物和珍貴文物後縱火焚燬。
第二次,則是後來很多年,由於清朝衰敗,無力像之前那樣高規格進行圓明園的軍事駐守和防禦,陸陸續續有附近居住的居民,焚燒一些花草樹木,翻土裏當做肥料。
當時老百姓並沒有圓明園是國家文化遺產的概念,覺得就是愛新覺羅家的家產,既然洋鬼子都燒的差不多了,自己佔點小便宜也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