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證是給治安員頒發的工作證,他們可以協助正式民警執法,不具有獨立執法權。
與保安證不一樣。
保安證件:根據1月開始實施的《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定,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可以申領保安員證,從事保安服務工作。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以向當地保安培訓基地報名,進行為期30天專業培訓,經公安機關考驗合格後,審查合格並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發給保安員資格證。該條例施行前已經從事保安服務的保安員,自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由保安員所在單位組織培訓,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試、審查合格並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發給保安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