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尉是古代地方職官名,為古時縣令的下屬相當於現在的治安隊長。
縣尉掌捕賊等治安相關的職務,縣尉的設置始於漢代,依縣之大小,縣尉的數量不一。隋唐時曾改稱縣正,後又恢復。該職位雖然低,但在唐代許多科舉出身的士人常要先經過擔任此官才能進一步晉升,唐朝少府即是指縣尉。明清時罷尉改置典史、巡檢等代其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