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車輛電子檔案轉移一般需要3個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完成,車主都會通過手機短信得知受理結果,一般最長不會超過7個工作日。處理的過程比較麻煩,當事人需要辦理過户手續,最快第二天的下午可以領到臨牌並辦理機動車外轉登記業務。
檔案提出需要車管所郵寄到落户地車管所,此時大概需要3-5天的時間,所以外轉提檔總共需要1周左右的辦理時間
摩托車電子提檔大概需要多久
車輛過户電子提檔需要三天時間,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
機動車檔案由紙質形式改為電子化形式,更有利於嚴格規範管理,降低偽造、篡改以及遺失的風險。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13條第1款規定: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管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因此提檔的審批期限為三天,從車輛管理所受理之日起算。
成功辦理提檔後,在提檔時檔案袋上會有落户的期限,一般是兩週或一個月。
機動車檔案由紙質形式改為電子化形式,更有利於嚴格規範管理,降低偽造、篡改以及遺失的風險。
在實現電子檔案網上轉遞的基礎上,簡化遷出、遷入車輛登記程序。
對機動車遷入異地登記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不再需要回到遷出地車輛管理所驗車,變遷出、遷入地兩次驗車為遷入地一次驗車,減少羣眾兩地間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