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員投靠北京入農業户口
1、申請條件
(1.1)城六區: 結婚須滿5年遠郊區: 結婚須滿3年
(1.2)申請人為外省市農業户口,或非農業户口的無業人員
(1.3)被投靠人系本市農業户口
(1.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2、辦理材料
(2.1)入户申請書(原件1份)、申請人及隨遷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張)
(2.2)申請人、隨遷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户口簿》(原件1份、複印件1份)
(2.3)被投靠人的《結婚證》(原件1份、複印件1份)
(2.4)隨遷子女如系獨生子女的:提交《獨生子女證》(原件1份、複印件1份)
(2.5)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提交親子鑑定書(原件1份、複印件1份)準生證(原件1份、複印件1份)
(2.6)被投靠人的:提交房產證(原件1份、複印件1份)
有以下幾種條件:
1, 生育,父母一方為北京市農民户口者,其生育的子女。
2,婚姻,男女雙方一為北京市農村户口者,其配偶。
3,回遷,大學生,當兵入伍等外遷人員迂迴原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