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規定,未經批准擅自取水的、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補救措施,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