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實施招採工作需事先提出採購的條件和要求,邀請眾多企業參加投標,然後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一次性的從中擇優選擇交易對象,並與提出最有利條件的投標方簽訂協議的過程。整個過程要求公開、公正和擇優。
招標採購是政府採購最通用的方法之一。招標採購可分為競爭性採購和限制性招標採購。它們的基本的做法是差不多的,其主要的區別是招標的範圍不同,一個是向整個社會公開招標,一個是在選定的若干個供應商中招標,除此以外,其他在原理上都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