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場、火車站發現身份證丟了,又着急出行的,可在現場辦理臨時身份證明,該證明只能用於購票、登機、上火車(在機場開具的證明有效期為7天、在火車站開具的證明當日有效)
2. 對於乘長途汽車、船舶、住旅館、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等其他急用身份證的情況時,可到就近的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明(在派出所開具的證明有效期為7天)
3. 身份證是重要證件,請儘快到就近的派出所申請補領新的身份證
4. 如果您還不放心,怕自己的證件被人惡意利用,可到就近的派出所進行掛失換新證後,還要記得去銀行、證券等機構變更已登記的身份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