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汽車起重機、消防車、混凝土泵車、清障車、高空作業車、掃路車、吸污車、鑽機車、儀器車、檢測車、監測車、電源車、通信車、電視車、採血車、醫療車、體檢醫療車等,但不包括裝置有專用設備或器具而座位數(包括駕駛人座位)超過9個的汽車(消防車除外)。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規定:
4、7.6 所有貨車(多用途貨車除外)和專項作業車(消防車除外)均應在駕駛室(區)兩側噴塗總質量(半掛牽引車為最大允許牽引質量)其中,欄板貨車和自卸車還應在駕駛室兩側噴塗欄板高度,罐式汽車和罐式掛車(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除外)還應在罐體兩側噴塗罐體容積及允許裝運貨物的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