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員在一個扣分週期內,被扣滿(超)分的,作出以下處理:
A.停止執業3個月
B.停止執業1年
C.暫扣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D.經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機構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重新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安全員分數管理是地方性的管理辦法,是屬於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台的。每個專職安全員和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都併入這個系統。總分100分。扣到不及格或指定的分數,就要重新參加繼續再教育去上課。
不然就安全證作廢或被列入省市的建築活動市場執業資格的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