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不去謀求那個職位,就不知道那職位上的職責。
引證解釋:《論語·泰伯》:“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意思是不在那個職位上,就不去考慮那個職位上的事,指不過問別人的事情。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涉及到儒家所謂的“名分”問題。不在其位而謀其政,則有僭越之嫌,就被人認為是“違禮”之舉。“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也就是要“安分守己”。
不謀其位不知其責意思是不爭奪某某位置就不知道這個位置責任如何,即只有謀取到這個位置才知道此位置的責任大小。
謀是指挖空心思去爭取,第一個其是指某某,可以引申為某某人的,第二個其是第一個其的代指。不謀其位不知其責表明行為決定認知,而不是認知決定行為,類似於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