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是會意字。甲骨文上部為人,下部為日,會太陽降落到比人還低的位置之意。小篆將“人”訛變為“氏”。隸變後楷書寫作“昏”。
《説文·日部》:“昏,日冥也。從日,氐省。氐者,下也。一曰:民聲。”(昏,太陽落土的時候。由日、由氐省會意。氐,是降下的意思。一説:昏從民聲。)
“昏”的本義為傍晚。黃昏時光線變暗,看東西會比較模糊,故又引申為看不清楚、模糊。如“老眼昏花”。又引申指頭腦糊塗。如“昏庸”、“昏君”。
“昏”還可以作“婚”的通假字。如《詩經·邶風·穀風》:“宴爾新昏,不我屑以。”大意是:你們新婚多快樂,卻對我不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