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標是指發包人作為招標方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發佈招標公告,提供載有招標工程的主要技術要求、主要合同條款、評標的標準和方法以及開標、評標、定標的程序等內容的招標文件。
開標是指在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後,招標人依據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開啟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公開宣佈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及其他主要內容的行為。開標既然是公開進行的,就應當有一定的相關人員參加,這樣才能做到公開性,讓投標人的投標為各投標人及有關方面所共知。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不能遺漏,否則就構成對投標人的不公正對待。如果是招標文件所要求的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以後收到的投標文件,則應不予開啟,原封不動的退回。按照本法的規定,對於截止時間以後收到的投標文件應當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