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經營是指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一般情況下,應當假定企業將會按當前的規模和狀態繼續經營下去,不考慮停業、破產、清算或大規模削減業務等因素,明確這個基本前提,會計人員就可在此基礎上選擇會計原則和方法。
如資產能夠按計量基礎計算成本,費用能夠定期進行分配,負債能夠按期償還,否則正常的核算就無法進行。
財務會計的基本假設或基本前提之一,是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將按照既定的目標持續下去,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不會面臨破產清算。
這是絕大多數企業所處的正常狀況。
對於持續經營的企業,投資者需要通過其現在的財務狀況與過去一定時期的經營成果,來預測其未來的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據以作出投資決策。
可持續經營意思是指通過現實和潛在森林生態系統的科學管理、合理經營,維持森林生態系統的健康與活力,維持生維護生物多樣性及其生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