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地點:
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二、辦理要求:
1、年滿18週歲。
3、具有初中以上學歷。有正規單位發放的初中畢業證。
4、無道德問題,沒有因刑事犯罪獲刑的犯罪歷史。
三、準備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要求身份證在有效的使用期限內。
2、正規單位發放的畢業證件。
3、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試的通過證件。
四、辦理流程:
1、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保安考試,等待安排考試。
2、進行信息登陸,指紋採集。
3、進行文化知識考試。
4、體能測試。
5、採集辦證照片。
一、保安員上崗要求
1、應當着保安員服裝,佩帶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誌。
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誌應當與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務等行政執法機關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制式服裝、標誌服飾有明顯區別。
2、針對保安服務監控設備,《條例》規定,保安服務中安裝監控設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技術規範,使用監控設備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個人隱私。
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應當至少留存30日備查,保安從業單位和客户單位不得刪改或者擴散。